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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无端背上巨债!字迹鉴定还清白后,竟发现这是儿子的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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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6-29 11:07

“顾主任,萧某的案子判了,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萧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日前,得知这一判决结果后,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顾淑婷想起了去年萧某带着父亲来到检察院的场景。

      2020年6月的一天,萧某和他父亲带着一张借条和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来到了柯桥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萧某告诉我们,借条上的签名不是他父亲的,他们不服法院的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官发现,借条出具于2010年,上面载明:今因做生意缺少资金,向王明(化名)借款现金人民币12万元,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息。此借款由萧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条同时也载明借款已全部收到等内容。借款人则是萧某父亲的签名和手印,而萧某是作为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名并按下手印。

      2019年1月,王明以借条为依据,将萧某和他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萧某父亲归还借款12万元,萧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然而萧某父子经合法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同年6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支持王明的诉讼请求。后来,萧某父子不服法院判决,申请再审后被法院裁定驳回。

“那么借条上的签名究竟是谁的?”“借条签署时的情形又是如何的?”由于案件疑点重重,受理该案后,柯桥区检察院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全面了解了原审判决情况,并询问了萧某父子,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在一步步深入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案件背后令人咋舌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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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该案的始作俑者竟然是萧某本人!2010年5月,萧某因为赌博已经欠下赌债200多万,走投无路之际,他想用家里的房子抵押去借钱,但已经卖掉一套房子给儿子还债的父母肯定不愿这么做,于是萧某动起了歪脑筋,买了房产证、契税证、土地使用权证等5本假证,又找来朋友杨某冒充父亲签字,以房产抵押的方式从王明那里“借”到了12万元,实际到手10.8万元。而且,据萧某表示,自己根本就不打算归还这笔借款。

得知真相后,为进一步查明真相,确定落款处签名是否为萧某父亲书写,办案检察官向绍兴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对涉案借款人处“萧某某”的签名字迹进行鉴定,经鉴定:“借条落款处借款人签名字迹与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所写。”据此,认定萧某父亲不需承担还款责任。

2020年9月,柯桥区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法院采纳。今年1月,法院作出再审民事裁定,裁定撤销原民事判决,驳回原审原告王明的起诉。

案件并没有就此结束,现有线索表明 萧某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罪。同时据了解,萧某曾先后 两次因赌博被处以行政拘留,2005年 因犯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又于2011年因伪造房产证出售父母的房产而被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于是,柯桥区检察院 及时将上述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很快,萧某就被抓获归案。 今年2月,柯桥区检察院以萧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并获判决。

来源:柯桥检察

【来源:浙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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