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司法鉴定出炉!浦发银行称1200万贷款笔迹系同一人,其子:不认可68
发表时间:2021-03-08 15:08 7月26日,四川居民程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信息称,在毫不知情的情形下,个人征信记录中出现了两笔共计1200万元的贷款记录,贷款银行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浦发银行随后回应称,经查,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最后一笔贷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结清。贷款资金使用方是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浦发银行7月30日回应表示,司法鉴定机构7月30日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结果显示,上述贷款的《借款申请书》《个人信贷业务谈话调查记录》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迹与程女士2020年6月、7月分别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请》和《异议申请书》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尽管上述贷款业务发生已时隔八年,我行将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健的经营管理原则,查明事实,依法依规采取后续措施,并切实维护我行的良好声誉。 对此,程小琼的儿子杨先生表示,他不认可这一司法鉴定,他母亲没有配合过浦发银行去鉴定中心做过鉴定,不知道浦发银行的鉴定是如何做的,也不知道是找什么机构鉴定的。 7月26日,程女士在微博上发帖称,近日在查询个人征信意外发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在其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在2011年和2012年发放了两笔600万元的个人贷款,合计1200万元 此事发生后,浦发银行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开展调查。经查,程女士于2011年向成都分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600万元,期限为1年,用于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2012年该笔贷款到期后,续贷1年。 浦发银行表示,该两笔贷款的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上述贷款在存续期间,均按时付息,到期结清,无逾期欠息情况。 程女士在微博中强调,贷款合同中关于本人的签名、指纹均为冒名签署,本人对这两笔贷款完全不知情,更不知道资金去向。虽然银行显示这两笔贷款已经还清,但对其存在莫大疑问。“银行是如何在本人不到场,在严格的审查制度下违规发放1200万元如此巨额的贷款”。 针对程女士声称不知情下“被贷款”的情况,涉事企业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7月29日发布《强烈谴责程小琼、杨远东不实言论》声明称,经公司及股东核实,程女士对两笔600万贷款都是知情的,这与程女士及其儿子向媒体爆料称完全不知情的说法不符。 (原标题:司法鉴定出来了,浦发银行称1200万贷款笔迹系同一人)来源:综合@中国之声、河南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