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鉴定规程320
发表时间:2021-03-02 14:18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笔迹鉴定中签名鉴定的程序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笔迹鉴定中签名的同一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F/ZJD0201001-2010文书鉴定通用规范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第1部分笔迹特征的分类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第2部分《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第3部分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第4部分笔迹鉴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SF/ZJD0201001-2010文书鉴定通用规范和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第1部分笔 迹特征的分类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部分。 3.1姓名:指人的姓氏和名字。 3.2别名:指正式的姓名以外的名字。 3.3曾用名:指曾经使用过的名字。 3.4签名:古称签字、画押。指人们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在文件上需要签名的部位(一般是在文件的落 款处),书写的代表个人身份的姓名、姓氏、名字或其它书写符号系统的统称。签名作为动词又称签署, 即签字署名,指在特定文件上的特定部位书写姓名的一种特殊的书写活动,表示书写人对整份文件或文 件部分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确认,其行为具有法律层面的意义。签名按照文字种类可分为中文签名、 汉语拼音签名、外文签名、符号签名及带日期的签名等。 3.5写名:指使用规范的文字,按照书写规则,在文件上不需签名的部位书写的姓名字迹。写名与签 名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写名一般书写较工整,辨识度高,但个性不强。 3.6中文签名:指用中国的通用文字(汉字)书写的签名。 3.7汉语拼音签名:指根据中文签名中的汉字,按照汉语拼音的拼写规范书写的签名。汉语拼音签名 常与中文签名混合使用。 3.8少数民族签名:指用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签名,如藏文签名、蒙文签名、维文签名等。 3.9外文签名:指用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字书写的签名,如常见的英文签名等。SF/ZJD0201002-2010 3.10符号签名:指不使用规范的文字,而是使用其它书写符号或简单的笔画书写的签名。该类签名辨 识度差,只是一种代替签名的符号系统,没有任何语言文字上的意义,但个性较强。 3.11带日期的签名:指签名字迹与日期连写的,是实践中最常见的一种签名形式。 3.12检材签名:需要进行鉴定的可疑签名。 3.13样本签名:供比较、对照的签名。 3.14签名模式:指签名的书写形式,是由签名的书写方法、运笔方式、字体、形态及排列组合关系等 因素综合反映出的书写人特定的签名形式。 4签名模式的种类 4.1按照书写方法和运笔方式签名模式可分为如下类型 4.1.1正写签名:指按书写规范从左至右书写的签名。 4.1.2反写签名:指用正常的书写姿态,将姓名反过来书写的签名。该类型签名,从纸张背面观察字 形如正写签名。 4.1.3连写签名:指采用笔笔相连、字字相接的书写方法和运笔方式书写的签名。 4.1.4略写签名:指将姓名中重复的单字或偏旁、部首省略或采用省略符号代替书写的签名。 4.1.5速写签名:指书写随意、运笔迂回环绕,混合采用连写和略写的方式书写的签名。 4.1.6拼写签名:指把姓名或名中的多个单字,根据各自的结构特点,拼写组合成一个字或一个特殊 造型的签名。 4.1.7借写签名:指根据姓名中单字的结构特点,借用相邻单字的偏旁或某一笔画为下一个字的偏旁 或某一笔画书写的签名。 4.1.8变写签名:指将姓名中某一单字(通常是开头和最后的单字)的偏旁、部首或笔画采用变形、 措位或夸张的运笔方式书写的签名。 4.1.9画写签名:指根据姓名中单字的结构特点或字义,将签名设计成一种特殊的图案,采用绘画的 方式书写的签名。 4.2按照字体签名模式可分为如下类型 4.2.1楷书签名:指采用楷书方式书写的签名。 4.2.2行书签名:指采用行书方式书写的签名。 4.2.3草书签名:指采用草书方式书写的签名。 4.2.4隶书签名:指采用隶书方式书写的签名。 4.2.5篆书签名:指采用篆书方式书写的签名。 4.3按照排列组合关系签名模式可分为如下类型 4.3.1横式签名:指签名中各单字的排列关系为横向排列。 4.3.2竖式签名:指签名中各单字的排列关系为纵向排列。 4.3.3斜式签名:指签名中各单字的排列关系为斜向排列。 4.3.4重叠式签名:指姓名中各单字或部分单字为相互(左右或上下)重叠的组合关系的签名。 4.3.5组合式签名:指采用组合方式书写的姓名中各单字或部分单字互为特殊组合方式的签名。 5签名鉴定的步骤和方法SF/ZJD0201002-2010 签名鉴定本质上也是一种笔迹鉴定,因此签名鉴定的步骤和方法应遵循SF/ZJD0201002-2010笔 迹鉴定规范第4部分笔迹鉴定规程。但签名作为一种特殊的书写符号系统,一方面它具有字数少、书 写模式变化多、易被摹仿的特点;另一方面它又是人们书写实践活动中,出现频率最高、练习最多也是 最为熟练的一种书写活动。因此,在鉴定中应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要点。 5.1了解和分析案情 5.1.1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性质、争议的焦点及其它相关情况,特别是涉案当事人的情况、相互关 系及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占有或有可能获取对方的签名等。 5.1.2询问文件的制作、发现、提取、保存等详细过程,特别是要确认检材签名是否当面所签,有关 当事人是否亲眼所见。 5.1.3了解当事人中谁、为什么要提出鉴定,对文件中怀疑的内容是否明确,理由是否充分,特别应 确认当事人是对整个文件还是对文件部分内容怀疑。 5.1.4询问是否首次鉴定,如不是首次鉴定的,应了解历次鉴定的具体情况,特别是有关当事人对历 次鉴定结论的态度,提出重新鉴定的依据是否充分、可信。 5.1.5注意了解和发现是否有与文件内容相关的其它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存在,注意 分析检材是否与其他证据相互矛盾,结合上述案件情况综合分析检材是否存在伪造或变造的可能。 5.1.6认真分析检材签名与文件其它要素及案件系统要素间的相互关系。 5.2详细分析检材 5.2.1从检材签名的书写方法、运笔方式、形体及排列组合关系等分析确定检材签名模式的类型。 5.2.2对于有两处以上检材签名的,应比较各签名之间在签名模式、外形上是否有联系;笔迹特征是 否有变化及变化程度,是否存在内在的关联性。 5.2.3从检材签名的书写模式与书写速度、书写速度与书写力度的变化情况、笔画间的连接方式和照 应关系上综合判断其运笔是否流畅、自然,书写是否正常。 5.2.4对于运笔不够自然、书写不正常的检材签名,综合分析其是否存在伪装或摹仿的可能。 5.2.5通过对检材签名的全面分析,根据检材签名的具体情况,初步判断其是否具备鉴定条件。 5.3全面分析样本 5.3.1全面分析样本签名的性质及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情况,确认其是否全面反映了书写人签名的 多样性及其书写习惯。 5.3.2从样本签名的书写模式上,对比分析样本签名模式与检材签名是否相同、相近或相似,确认相 互间是否具有可比性。 5.3.3对各类型样本签名,特别是实验样本,从签名的书写模式与书写速度、书写速度与书写力度的 变化情况、笔画间的连接方式和照应关系上综合判断其运笔是否流畅、自然,书写是否正常。 5.3.4对于运笔不够自然、书写不正常的实验样本签名,对比自然样本签名综合分析实验样本签名是 否存在意改变书写方法、运笔方式、书写速度等伪装书写的可能。 5.3.5样本签名不具备可比性或尚未能充分反映了书写多样性或书写习惯的,应要求委托方补充样本。 5.3.6根据签名鉴定案件的特殊性,应注意收集有关其它当事人,特别是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直接当事 人的笔迹样本,为进一步分析检材签名是否为摹仿签名及摹仿签名的书写人创造条件。 5.4检材与样本签名的比较检验SF/ZJD0201002-2010 5.4.1在检材与样本签名的比较检验中,特别注意相同、相近或相似书写模式签名间笔迹特征的相同 或相似和差异或变化情况分析。 5.4.2如检材签名怀疑为条件变化签名的,应注意对比分析样本签名中,不同书写条件的签名之间其 笔迹特征的变化范围、程度,及其变化情况是否与检材签名吻合,必要时可制作模拟样本。 5.4.3如检材签名怀疑为伪装签名的,应注意分析其采用的伪装方法、手段及其可能导致签名笔迹特 征的变化范围、程度。 5.4.4如检材签名怀疑为摹仿签名的,应注意分析其采用的摹仿方法、手段及其可能导致签名笔迹特 征的变化范围、程度。 5.4.5如多处检材签名怀疑为摹仿签名的,应注意分析相互间是否存在采用相同的摹仿方法、手段及 其是否存在摹仿同一样本签名的可能。 5.4.6如检材签名怀疑为临摹或套摹签名的,应注意分析被临摹或套摹的样本签名可能的来源,并注 意从现有的自然样本中寻找和发现是否有被临摹或套摹的样本签名。 5.4.7如检材签名怀疑为临摹或套摹签名的,还应注意分析可能的临摹或套摹书写人,并注意分析检 材签名与样本签名不同的或变化的笔迹特征是否在可能的摹仿人的笔迹样本中有所反映。 5.5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笔迹特征的综合评断 5.5.1通过对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的分别检验及比较检验,综合判断检材签名运笔是否流畅、自然、 书写是否正常,是否存在伪装或摹仿的迹象,确认检材签名是否具备鉴定条件。 5.5.2通过对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的分别检验及比较检验,综合判断样本签名是否能够客观、全面地 反映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与检材签名是否具备可比性,如仍不具备可比性或比对条件较差的,要求委托 方补充适合的样本。 5.5.3检材签名怀疑为条件变化签名的,应注意综合分析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中笔迹特征符合点的价 值,发生变化的笔迹特征的性质,及是否在样本签名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证。 5.5.4检材签名怀疑为伪装签名的,应注意综合分析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中笔迹特征符合点的价值, 发生变化的笔迹特征的性质,及与不同的伪装方法、手段及其可能导致签名笔迹特征的变化范围、程度 相吻合。 5.5.5检材签名怀疑为摹仿签名的,应注意综合分析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中笔迹特征差异点的价值, 相似笔迹特征的性质,及与其采用的摹仿方法、手段及其可能导致签名笔迹特征的相似或变化的范围是 否相吻合。 5.5.6检材签名怀疑为临摹或套摹签名的,如从现有的自然样本中寻找和发现有被临摹或套摹的样本 签名的,其可作为判断摹仿签名的重要依据。 5.5.7多处检材签名怀疑为临摹或套摹签名的,如发现相互是采用相同的方法、手段摹仿同一样本签 名的,其可作为判断摹仿签名的重要依据。 5.5.8检材签名怀疑为临摹或套摹签名的,如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不同的或变化的笔迹特征在怀疑的 临摹或套摹书写人的笔迹样本中有有价值的相同笔迹特征反映的,可作为判断摹仿签名的重要依据。 5.5.9运用系统鉴定的方法,全面分析文件要素之间及与案件其它要素之间的关系,综合判断所作鉴 定结论的准确性或合理性。特别注意分析签名与其它文件要素的关系,如签名与落款日期或内容字迹之 间的联系,或将该日期与相应的样本字迹进行比较,发现在两者笔迹特征的内在联系,可从另一方面印 证所作鉴定结论的合理性和准确性。SF/ZJD0201002-2010 6鉴定结论 签名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鉴定结论的表述,应遵循SF/Z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 第3部分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